近年来,黔东南州聚焦群众用药用械需要,积极强化各药品销售渠道监督管理力度,消除监管漏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紧盯网络平台药品销售“入口”。将网络平台药品销售作为监管重点,结合药品、医疗器械的特点和特性,提升网络平台销售药品监管的针对性,重点就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网络销售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是否违法违规销售假劣药等情况进行监管,严防问题药品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净化网络药品销售市场环境。2023年来,全州共检查药械网络销售企业317家,查处网售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件。
二是紧盯实体店面药品销售“出口”。把严零售实体店药品线下销售环节,建立全州药品销售实体店台账,逐一明确实体店日常监管责任人,结合日常群众用药特点,深入实体店就新冠救治药品、含兴奋剂药品、儿童用药、老年人用药、二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医疗用毒性等药品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各类药品零售店销售劣质药。2023年来,出动检查人员268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454家。
三是紧盯农村地区药品使用“关口”。强化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药品监管,将农村地区群众用药安全作为关注的重点,结合全州农村地区用药实际情况和监管需要,制定印发《黔东南州农村药品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农村地区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村“两品一械”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农村地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2023年来,全州共查办“两品一械”行政执法案件529件,其中药品违法案件27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