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拟修订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修订的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联系人:朱冉、徐昕怡
电话:010-67079581、010-6707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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