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已完成甲氨蝶呤等品种红外光谱图的重新录制和利福平(注:II晶型)等品种红外光谱图的录制工作。现将上述红外光谱图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特别关注公示稿中已有国家标准中的红外光谱鉴别采用与对照品图谱比较方法的品种,后续该项鉴别根据公示结果拟修订为与相应对照光谱比较。重新录制品种名单及红外光谱图见附件1-1和附件1-2;录制品种名单及红外光谱图见附件2-1和附件2-2。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在线反馈,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