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将《山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13年1月16日~20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盖章)送至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济南市燕东新路9-1号一楼受理大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建伟0531-67873123(受理大厅),
宋萌0531-67873136(业务部)。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