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按照省医改办《关于开展2017年上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督查的通知》(陕医改办函〔2017〕31号)文件要求,根据《咸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咸政发〔2016〕22号)和《咸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近期,市医改办将对2017年上半年县级医改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督查考核内容
(一)2017年医改重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二)县级综合医改重点任务各项指标。
三、督查考核方法
(一)由市医改办组织卫计、财政、人社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督查考核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考核。
(二)各县市区要按照考核要求,将各自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梳理,形成自查材料,报市医改办。
(三)督查考核组将采取查阅资料台账、实地抽查、对象访谈、明察暗访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督查考核。
(四)每县市区查看2所县级公立医院,2所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村卫生室。被考核的县市区根据督查考核表的内容,统计汇总相关数据,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四、督查考核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8月15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督查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2017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认真汇总各类数据,归纳整理各类文件资料。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考核表进行自查,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次考核的联络与协调,请于7月30日前将考核自查情况及联络员信息于报送市医改办。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上半年有关医改工作出台相关文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县级公立医院历史债务化解情况、工作亮点、存在困难及意见建议六方面形成书面报告,在实地督查时交督导组带回。
联 系 人:杜兴 楚春辉
联系电话:029-33551846
邮 箱:xyygbgs@126.com
附件:咸阳市2017年上半年县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督查考核表
咸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