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于近期公布,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全省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范围
全省二、三级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儿童医院、肿瘤医院、精神病院、传染病院等)。
各设区市调查市本级和辖区内县(市、区)医院数不少于15家,景德镇、新余、萍乡、鹰潭四市不少于9家。
二、调查内容
(一)2012年度医院基本情况;
(二)2012年度药品配备使用情况。
(三)2012年度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品种配备、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调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卫生局负责收集本地区二、三级医院的调查表,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形成一个文件夹于3月24日前反馈至省卫生厅药政处。
(三)省直医院将填好的调查表以电子版形式于3月24日前反馈至省卫生厅药政处。
(四)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利用药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对全省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电子版形式于3月24日前反馈至省卫生厅药政处。
联系人:张文辉胡小平
联系电话:0791-86256240
电子邮件:jxswstyzc@163.com
附件: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公立医院使用情况调查表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