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开发区、徐圩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市卫生监督所: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13年3月起,在全国开展为期1年的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根据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现将《连云港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的工作实际,制定、细化并完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做好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请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于5月10日前将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上报我局医政处。
联系人:赵建清联系电话:86077251
电子邮箱:1422686814@qq.com
附:连云港市2013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01.doc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