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加大对技术劳务价值支持力度,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8号),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日照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日医保发〔2024〕7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哪些医疗机构执行《通知》中公布的价格?
《通知》中公布的价格为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价格;其他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确定实际执行价格。
二、医保支付政策是什么?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按医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支付。
三、《通知》执行日期是什么?
《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