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帮助残疾人代偿和补偿功能,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有效助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以改善残疾状况、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通过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实现残疾补偿功能,助推残疾人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在港北区辖区范围内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筛查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配备合适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全年适配人数为164人。
三、适配内容及形式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品种范围和实物补贴标准按照《实物补贴目录》执行。
对有不同种类辅具需求的残疾人,经评估,根据以下情况进行适配。
(一)多重残疾人申请的辅助器具品种不得超过3种;
(二)其他类别残疾人不得超过2种;
(三)同一品种辅具,每位残疾人可申请1件,以下情形可申请2件:
1. 残疾儿童和持证听力残疾人经评估符合适配双耳助听器的,可一次性申请左右耳各1台助听器,按2件计。
2. 残疾儿童和持证肢体残疾人经评估应适配双腿假肢矫形器的,可一次性申请2具假肢矫形器,按2件计。
3. 0-17岁残疾儿童按身体成长实际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矫形器可每半年或一年更换一次。
(四)使用年限内不能重复申请同一种类辅助器具。
残疾人适配的辅助器具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请;未达到《实物补贴目录》规定使用年限,但因残疾状况发生变化,原适配的辅助器具不适合使用的,残疾人可提出更换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更换。
四、补贴对象
(一)贵港市港北区户籍并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评估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残疾人。
(二)贵港市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的17岁(含)以下残疾学生。
(三)优先补贴对象:
1.低保户残疾人
2.“一户多残”残疾人
3.防返贫动态监测户残疾人
4.0-17岁残疾儿童
5.残疾学生
五、适配原则
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的适配,主要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残疾部位、残疾程度及年龄和使用目的等,因人而异地选用适宜的辅助器具。
(一)补偿原则。以功能代偿和补偿为主,依次为生活、劳动、康复训练的辅助器具。
(二)轻重缓急原则。生活自理类辅助器具优先,依次为提高生活质量的辅助器具,参与社会活动的辅助器具。
(三)质优价廉原则。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必需的,能够补偿、减轻或抵消因残疾造成的缺失和障碍的普及型辅助器具。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贵港市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何凤英
联系方式:0775-4258094
2024年港北区精准康复任务分配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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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基本辅具适配服务任务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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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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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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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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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城街道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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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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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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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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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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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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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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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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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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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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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武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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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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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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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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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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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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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石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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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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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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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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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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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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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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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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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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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街道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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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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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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