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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港北区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17        信息来源:查看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帮助残疾人代偿和补偿功能,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有效助力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自治区、市相关文件精神,以改善残疾状况、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通过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实现残疾补偿功能,助推残疾人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在港北区辖区范围内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筛查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配备合适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全年适配人数为164人。

    三、适配内容及形式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品种范围和实物补贴标准按照《实物补贴目录》执行。

    对有不同种类辅具需求的残疾人,经评估,根据以下情况进行适配。

    (一)多重残疾人申请的辅助器具品种不得超过3种;

    (二)其他类别残疾人不得超过2种;

    (三)同一品种辅具,每位残疾人可申请1件,以下情形可申请2件:

    1. 残疾儿童和持证听力残疾人经评估符合适配双耳助听器的,可一次性申请左右耳各1台助听器,按2件计。

    2. 残疾儿童和持证肢体残疾人经评估应适配双腿假肢矫形器的,可一次性申请2具假肢矫形器,按2件计。

    3. 0-17岁残疾儿童按身体成长实际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矫形器可每半年或一年更换一次。

    (四)使用年限内不能重复申请同一种类辅助器具。

    残疾人适配的辅助器具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申请;未达到《实物补贴目录》规定使用年限,但因残疾状况发生变化,原适配的辅助器具不适合使用的,残疾人可提出更换申请,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予以更换。

    四、补贴对象

    (一)贵港市港北区户籍并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评估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残疾人。

    (二)贵港市港北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的17岁(含)以下残疾学生。

    (三)优先补贴对象:

    1.低保户残疾人

    2.“一户多残”残疾人

    3.防返贫动态监测户残疾人

    4.0-17岁残疾儿童

    5.残疾学生

    五、适配原则

    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的适配,主要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残疾部位、残疾程度及年龄和使用目的等,因人而异地选用适宜的辅助器具。

    (一)补偿原则。以功能代偿和补偿为主,依次为生活、劳动、康复训练的辅助器具。

    (二)轻重缓急原则。生活自理类辅助器具优先,依次为提高生活质量的辅助器具,参与社会活动的辅助器具。

    (三)质优价廉原则。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必需的,能够补偿、减轻或抵消因残疾造成的缺失和障碍的普及型辅助器具。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贵港市港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何凤英

    联系方式:0775-4258094

2024年港北区精准康复任务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基本辅具适配服务任务数

1

贵城街道

11

2

港城街道

13

3

大圩镇

25

4

庆丰镇

25

5

根竹镇

12

6

武乐镇

10

7

中里乡

25

8

奇石乡

25

9

布山街道

6

10

荷城街道

6

11

西江街道

6

合计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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