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2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工作,市医保局起草了《威海市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十日内提出意见,公众所提意见请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4年6月10日前反馈至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通讯地址:威海市海滨中路56号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科(邮编:264200)
联系人:李双双
联系电话:0631-5867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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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