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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四统一”做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4-02-29        信息来源:查看
   为解决重度、中度失能人员不同的长期护理需求,助力我县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太湖县医保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稳步推进长护险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失能家庭生活负担,让失能人员享受更专业的护理服务。
    一是统一评审认定。严格按照资料申请、现场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协议养老服务机构,现场评审阶段对养老机构的硬件设施、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严格把关,确保参保对象能够享受到正规化、专业化的护理。
    二是统一评定标准。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内二级医疗机构遴选了10名责任心强、职业素质高、长期从事临床一线的神经内科、骨科、护理等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失能评定专家库,并制作工作牌,每次评定都能保证至少两名专家亲自上门,评定结束后及时将评定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告知申请人家属。2023年度组织开展了11次专家评定,受理失能等级评定申请25人,符合重、中度失能标准24人,其中重度失能15人,中度失能9人;目前享受待遇63人,其中居家40人,医疗机构1人 ,养老服务机构22人。
    三是统一待遇标准。按全市统一政策,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根据重度、中度失能人员选择的护理方式,相应的支付标准也不相同,按照待遇类型主要分为:医疗机构护理重度失能60元/天,中度失能40元/天;养老机构护理重度失能50元/天,中度失能30元/天;居家护理生活补贴重度失能15元/天,中度失能10元/天。参保人员在失能评定结果公示期满后通过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及时兑现长护保险待遇。2023全年共兑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52.98万元,其中兑现定点养老机构护理待遇36.44 万元,兑现居家护理待遇16.54万元。
    四是统一基金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县医保局积极与县财政局对接,设立基金专户,对长护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2023年,长护保险共筹集基金138.23万元,全部转入基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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