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省药品生产许可验收标准,规范药品生产许可现场检查,提高药品生产许可检查质量,严把药品生产许可准入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我局起草了《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验收标准》(药物制剂、原料药、医用氧)(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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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