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布局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362号)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定了全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调整方案,开展确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工作。现将全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一、调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的企业
区域性批发企业名称 |
供药责任区域 |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福建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福州市 |
福建中鹭医药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 |
福州市 |
国药控股福建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市 |
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 |
漳州市 |
漳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
漳州市 |
泉州市东大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泉安医药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百源药业有限公司 |
泉州市 |
福建三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三明市 |
三明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
三明市 |
福建省莆田市医药有限公司 |
莆田市 |
仙游县医药有限公司 |
莆田市 |
福建新力量医药有限公司 |
南平市 |
武夷山市医药有限公司 |
南平市 |
福建南平同仁医药有限公司 |
南平市 |
国药控股龙岩有限公司 |
龙岩市 |
福建龙岩天和医药有限公司 |
龙岩市 |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
宁德市 |
福建省古田远航医药有限公司 |
古田 |
二、取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的企业
福建省福清市华春医药有限公司
安溪县医药公司
福建扬祖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龙岩市新时代医药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鼎市海发医药有限公司
三、请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以上批准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企业加强特殊药品经营、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满足临床需要,及时通过省局特殊药品监控网络系统填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购进、销售、储存、运输数量及流向,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四、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监督取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的企业,自2013年7月1日起不得继续经营上述药品,督促各企业按规定办理许可证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库存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督调剂到辖区内有资格的企业经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