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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4-01-08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德宏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州委、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31日

(本文有删减)

 

德宏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云办发〔2023〕10号),推动全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结合德宏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牢“大卫生、大健康”理念,紧紧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德宏州“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优质服务,坚持深化改革提升发展动力,坚持资源集成推动扩容下沉,坚持人才兴医多方引才用才,坚持人民满意增进健康福祉,加快构建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全州人民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为实现德宏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州州、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疾病干预更加精准、救治更加高效,中医(傣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升,卫生健康事业取得新突破,实现三年上台阶。

——建设儿科、骨科、内分泌等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成绩稳步提升,州人民医院综合排名进入全省三甲综合医院前20名,州中医医院争创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成绩达到全国B级以上,州妇幼保健院争创三级甲等保健院,绩效考核综合排名在2022年基础上实现提升。

——纳入“百县工程”的5县市人民医院中至少4家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盈江县人民医院争取进入全省县级综合医院综合排名前25名,陇川县、瑞丽市人民医院进入前50名,梁河县、芒市人民医院排名至少上升5位。2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49家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10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覆盖率达65%以上。

——10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和康复科并规范运行,基层中医馆、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实现全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基本实现全覆盖,重大慢性病健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过早死亡率逐年降低。

——全面加强鼠疫、霍乱、疟疾、登革热、黄热病、寨卡病毒病等境外多种传染病监测检测,早发现、早预警,有效降低境外传染病输入风险,消除麻风病危害,有效遏制丙肝、结核病,提高肺癌患者五年生存率,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配合省级完成危重儿童分级救治平台与转运网络建设,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低于4‰和6‰。

——梯次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全州乡村医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

——力争5个县市全部获得国家卫生县城命名,创建5个及以上国家卫生乡镇,实现省级卫生镇村全覆盖。打造1个高质量健康县城和一批健康细胞建设样板。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强学科”工程,打造医疗高地

州人民医院加快建设儿科、普外科、骨科、内分泌科、感染性疾病科、药剂科等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以各分中心为骨干,引领带动提升重大疑难疾病诊疗能力,全面提升医院诊疗水平,争取建成儿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3个省级区域临床医疗中心;新增建设4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初步建成核医学科。州中医医院依托省中医医院建设德宏州中医医院临床(傣医类)区域诊疗中心,建设2个临床医学分中心,新增建设3个省级中医特色优势专科、4个省级中医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州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支持建设州人民医院西院区项目、州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开展中西医多学科协同攻关,给予医保结算倾斜。(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医保局)

(二)实施“强县级”工程,做强县域龙头

推进“百县工程”项目建设,5县市人民医院新增至少12个省级重点专科,加强县级医院25个薄弱专科建设,补齐眼科、精神科、病理科等边境县级医院短板。支持盈江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建设4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三)实施“强基层”工程,筑牢基层网底

遴选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实施提质建设,使其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急性胸痛和脑卒中患者一线快速救治网络。新建9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康复服务点。(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实施“管慢病”工程,降低健康风险

持续巩固乡镇卫生院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成果,遴选2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地区慢性病综合防治水平。遴选2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推进“康复回基层”。支持5县市公立综合医院设置独立的老年医学科,支持4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探索创新中医老年病专科诊疗模式。(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五)实施“控疾病”工程,夯实健康屏障

消除一批疾病。以未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县芒市为重点,加强筛查和规范性治疗,确保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其余4县市持续开展重点人群体检、重点疫村普查和可疑症状监测,提高监测敏感性,及时发现麻风病患者,持续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确保2025年全州5县市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标准。(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州医保局、州残联、州红十字会,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控制一批疾病。持续巩固和扩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成果,保持全州艾滋病新报告病例数下降趋势。推进丙肝主动检测,加强确诊病人转介和规范治疗,做好随访管理,提高治疗覆盖率和治愈率。加大结核病防治力度,全面实施遏制结核病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结核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管理全程服务的可及性、规范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医保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巩固一批成果。强化疟疾重点防控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教育和防蚊灭蚊等措施,做好疟疾病例监测,及时有效处置疟疾输入再传播,持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瑞丽、畹町、芒市、盈江、章凤海关,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六)实施“重妇幼”工程,关爱妇幼健康

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范围,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建设产前诊断、儿童保健6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服务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健全完善全州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体系,提升孕产妇及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配合省级完成危重儿童分级救治平台与转运网络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危重儿童死亡,降低致残率。(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七)实施“强辐射”工程,提升国际影响力

依托州人民医院、盈江县中医医院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医疗技术实训基地。努力把州和4个边境县市人民医院、疾控中心建设成为辐射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的“国门医院”、“国门疾控中心”,促进边境和谐稳定、长治久安。深化与周边国家卫生健康交流合作,积极争取和实施“光明行”活动、中缅“万千百”技能人才培养等一批“小而美”医疗项目,促进中缅民心相通,做实对外交流民心工程。(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外办、州红十字会,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八)实施“固支撑”工程,夯实发展基础

推进上一轮云南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续建工程,积极争取健康云南行动奖补资金,持续推进健康德宏行动。(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实施血液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血站能力建设,支持州中心血站更新补充实验室检测检验和采供血设备。(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

实施院前急救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全州院前急救调度指挥系统,更新配备救护车以及相关车载设备。支持州中医医院基本建成发热门诊、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和可转换传染病区、重症监护室;支持3所县级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实施卫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配合省卫生健康专网建设,积极推进州和县市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就医便利化,全面提升数字健康水平。配合做好全省疾控行业专题数据库平台建设,推进疾控数据平台与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提升媒介监测数据综合预测预警能力。(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落实上海援助德宏医疗人员保障机制,用足用好上海援助德宏医疗专家力量。(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九)实施“强人才”工程,补齐结构短板

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强化人才培养。提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水平。鼓励医疗机构探索在职、脱产、委托培养等研究生培养机制,依托省内医学院校定向培养一批医学研究生,缓解全州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紧缺状况。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与州内外医学高等院校、名医名院之间的精准对接机制。教育体育部门和医学院校根据专业及人才需求规划,结合医学教育资源状况,按需招生、以用定招,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培计划,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以工作需求为导向,以省级临床医学分中心、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平台为抓手,采取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合作引进、柔性引进、团队协作等方式,引进临床重点学科团队、博士、硕士、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来德宏工作。实施德宏州卫生健康系统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与德宏州“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兴边英才”名医专项相衔接,积极推动专家人才申报“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名医专项,加强医学高端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医学后备人才培养。(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实施临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骨干医师培养计划,对县级急需紧缺专业人员分年度开展能力提升培养。每年选派1—2名具有培养潜力的中青年骨干医师全脱产到省外研修,培养2名以上省级中医临床优秀人才。(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实施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建设计划,依托全国青年岐黄学者、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省级名中医建设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支持每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1—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培养至少30名中医药传承人才。实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丰富建设任务,加强学术思想及临床经验的传承、整理和推广应用,培养传承团队和传承人才。(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实施壮大执业(助理)医师队伍计划,争取省级奖励资金,开展医务人员轮训、培训工作,提升全州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规划指标3.32人,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比例提高到45%左右。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对急需紧缺专业在职人员提升学历学位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给予支持和奖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制外人员),在县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使用的编制数额和联席会议核准编外用工额度内,可采取专项公开招聘形式,放宽学历和毕业时间限制,符合条件的可采取考察招聘。专项招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财政根据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情况合理安排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实施公共卫生队伍“强基固本”计划,依托省内医学院校、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开展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规范化培养一支具备临床与公共卫生保健能力的妇幼健康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基”计划,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省管县用”对口帮扶提质扩面,引导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下沉。支持乡村振兴省级重点帮扶县梁河县、盈江县、陇川县的乡镇卫生院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落实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强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扩大全科医生队伍。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各项待遇。实施好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对口培养和州级卫生健康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计划,采取对口专业研修学习、“导师+助手”、“师带徒”等方式,帮带基层培养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和业务骨干。(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计划,开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药、护等卫生人员和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全员培训,着力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十)实施“新爱卫”工程,推进社会健康综合治理

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国家卫生城镇提标升级。接续实施“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专项行动,培育健康细胞,打造至少1个高质量健康县城。人均预期寿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等核心健康评价指标逐年提升,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一体推进健康县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文明办、州教育体育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妇联,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构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抓卫生健康工作的责任体系,健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将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推动实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纳入全州综合绩效考评,纳入县市党委、政府述职评议和督导评估,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体制改革。深化“三医”联动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巩固提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性调整,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速扩面,落实好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加大医保对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傣)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县市、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三年行动方案实施力度。州卫生健康委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沟通联络;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靠前主动协调服务;各县市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三年行动计划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工作落实。

(四)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医疗卫生投入保障责任,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引导全社会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州级加大资源统筹力度,统筹保障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安排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需新增的重大项目。

(五)强化项目管理。州级各部门和各县市要加强向上汇报争取力度,合理编报项目计划,力争更多的项目在德宏落地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原则,高效率推进项目实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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