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1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广医保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公众知晓,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一批)的通知》(医保价采函〔2024〕217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本《通知》,下调了“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等4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的价格。
二、执行对象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
三、主要内容
下调“血栓弹力图试验(TEG)”“糖化血红蛋白测定”“B型钠尿肽(BNP)测定”“B型钠尿肽前体(PRO-BNP)测定”等4项检查检验医疗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四、执行时间
自2024年10月3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