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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7        信息来源:查看

2012年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3/27   来源: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2012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2年药品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药品监管工作重心,认真贯彻全省药品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为药品市场监督的重点工作,通过不断完善药品抽验机制、强化药品广告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管、严格药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等工作,全面落实药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开展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要求,严厉打击药品批发企业"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零售药店出租出借柜台、药品购销不纳入企业经营质量管理等行为;重点整治经营企业对购销方资质和购销票据审查不严格,购销资金和票据流向不一致,增值税票与购销记录、药品实物不一致的行为;严厉查处违规购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行为。

  (二)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行为专项行动。落实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会同卫生、公安、工商、通信管理和邮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非法收售药品行为的专项行动。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边远地区小药店、小诊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非法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

  (三)继续深入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专项整治。继续加大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市场抽验力度,依法查处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高度重视投诉举报、监督抽验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药品安全问题,主动出击,调查核实,依法严肃查处流通、使用环节的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对涉嫌销售假药犯罪的,按要求、按程序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组织追查,查明并控制假药源头及销售流向,捣毁制假窝点。

  二、落实医改工作任务,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五)强化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加强与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基本药物中标品种的样品备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推进流通环节药品电子监管。加强药品批发企业核注核销的网上监督检查,集中解决不能及时核注核销的问题;按照国家局零售药店实施电子监管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相关零售药店做好试点工作;督促引导企业将电子监管工作融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努力实现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全程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三、完善抽验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七)继续开展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按照国家计划抽验与地方计划抽验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国家计划安排的抽验任务;开展省内基本药物生产全品种覆盖抽验任务;结合日常监管,针对性开展市场流通生物制品、注射剂、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品种、监督抽验中不合格品种等基本药物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及时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并加大曝光力度。

  (八)继续开展全省中药材、中药饮片评价抽验。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抽验不合格率较高,以及易混淆常用品种的抽验。

  (九)进一步推动监检结合的抽验制度落实。为最大限度的发挥抽验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各地在监督抽验过程中做到监督检查、现场抽样、检验分析、行政处罚的有效衔接、紧密配合;要充分发挥快检技术在抽验中的应用,提高抽验效能。四、强化药品广告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管,大力整治违法广告及互联网药品违法信息。

  (十)加强广告审批管理,严厉打击发布违法广告行为。严格按照标准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对审批不当的广告,依法调回复审,确保审批符合标准。强化属地监管,按照国家局的要求,落实"七个一律"的严厉措施;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强化联合监管、联动执法,加强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企业和产品的整治和曝光。

  (十一)严格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资格网站监管。严格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资格审批,加强对已审批资格网站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违法网站和信息发布的监测,重点整治发布违法药品信息,深入追踪销售假药线索,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行为。

  五、依法严格市场准入,强化药品日常监管

  (十二)加强经营许可审批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依法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准入、GSP认证标准进行审批,强化经营企业的源头管理。结合药品流通渠道专项整治,通过GSP认证跟踪检查、专项检查及飞行检查等方式,强化对药品经营的日常监管,规范企业市场经营行为。

  (十三)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储存、使用行为,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不断建立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六、以点带面,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十四)不断扩大试点,全面推进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全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重点做好首批18个试点县区的督查、指导和验收工作;不断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召开现场会、参观学习等形式,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试点范围,扎实推动全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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