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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关于同意安徽威特曼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药品批发企业恢复经营的函
发布时间:2018-07-23        信息来源:查看

2018年安徽省关于同意安徽威特曼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药品批发企业恢复经营的函

发布时间:2018/7/23   来源: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威特曼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安徽同安堂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威特曼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报来的《关于安徽威特曼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歇业后恢复营业的申请报告》(威药字〔2018〕05号)、安徽同安堂医药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同安堂医药有限公司歇业后恢复经营的申请报告》(同安堂〔2018〕办字第08号)收悉。

我局分别于2017年5月、2018年1月,同意你2家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歇业。现根据你公司申请及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现场检查的检查结论,同意你公司自发文之日起恢复经营,并发还你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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