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省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进展动态,确保信息收集的准确性,现就相关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省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全面开展,随着工作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可能出现,如果不能及时应对,后果极其严重。因此,进一步做好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查处信息及时、准确地报送,为妥善处理紧急事件提供决策基础和依据,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用药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市州局要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责任感,把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切实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
各市州局及省局直属分局要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各单位联络员登记表(附件1)于4月23日前报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三、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国家局要求,建立工作信息报告制度。4月份实行日报,各市州局每日向省局报送查处工作进展情况,填写《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进展日报表》(附件2)。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和迟报。信息报送内容包括监督检查情况、查处工作进展和检验结果。
(二)对辖区内药用胶囊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并填写《铬超标药用胶囊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
四、信息报送的时间
《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进展日报表》和《铬超标药用胶囊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于每日下午4:00前将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上报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
五、报送信息的方式。
联系人:陈静、李博然
传真:027-87253662、87253508
电子邮箱:hbanjian@163.com。
附件:
1.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信息联络员名单
2.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进展日报表
3.铬超标药用胶囊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