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切实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与投标药品资质审核的管理,我局拟组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资质审核人员专家库,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审核人员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客观公正。
(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学历,从事药品监督、药品检验、教学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熟悉药品监管、药品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能够服从选派,按时参加审核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六)未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任职(含顾问),未在医疗机构销售药品。
二、专家库人员名额分配
市场、安监、注册、稽查和省辅料中心可分别推荐2名工作人员,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中心、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湖南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等单位可分别推荐10名专家。
请各单位根据上述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并确定人选,填写《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资质审核人员推荐表》(见附件),于2013年10月11日前报送省局市场处(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汤智勇
传真、联系电话:0731-88633353
邮箱:651063328@qq.com
附件: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资质审核人员推荐表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