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奉节府办〔2012〕17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药物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11〕35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1年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1〕355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我县基本药物采购保障体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我县基本药物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将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任: |
李光荣 |
县政府县长 |
副主任: |
向益平 |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
吴康轩 |
县政府副县长 |
成员: |
马德凤 |
县府办副主任 |
陈建平 |
县监察局局长、县纠风办主任 |
张剑 |
县发改委主任 |
向朝阳 |
县财政局局长 |
熊宣林 |
县人力社保局局长 |
周祚贵 |
县卫生局局长 |
邹兰江 |
县食药监局局长 |
谭龙 |
县编办副主任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周祚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