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直属各医疗机构、自治区药采中心,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及全区卫生计生暨蒙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16年全区药政工作,交流各地经验,研究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经研究,定于2017年4月下旬召开全区药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全区2016年药政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药政工作。
2.培训讲座。
3.经验交流。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初步定于4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人员
1.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分管主任、药政科负责人、药采中心负责人各1人。
2.各旗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分管领导1人。
3.自治区直属各医疗机构、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分管领导各1人;自治区药采中心相关人员。
四、其他事宜
1. 参会代表食宿费用由会议承担,交通费用自理,会议不安排接送站。
2.请各盟市卫生计生委于4月19日前上报2016年药政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材料,经验交流材料要突出本地区药政药采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亮点,主题突出、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字数不超过3000字,自治区将交流材料统一汇编成册。
3.请各盟市于4月19日前,将本地区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填写会议回执(电子版和传真)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联 系 人:禧 恩
联系电话:0471—6945676(传真)
电子邮箱:nmgwstjyc@126.com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