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应急药品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近年来,自然灾害、传染病疫情、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频发,在我省山区、农村,群众被毒蛇、毒虫咬伤等事件也时有发生。为了保证在发生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应急药品的供应,提高医疗机构应急救治能力,最大限度地抢救生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应急药品的日常储备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充足的应急药品储备,是做好患者抢救工作的重要前提条件。医院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按照"有备无患、科学合理"的原则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药品,建立应急药品储备制度,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有效地保证药品的供应。
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剂科要汇总分析以往应急药品使用情况,制定应急药品储备目录,及时征求急诊科等临床一线科室的意见,并将储备的应急药品清单发至临床各科室,以保证临床医师在急救时合理选择使用。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应急药品管理,药剂科和临床科室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探索有效的应急药品储备机制,增加应急药品储备种类和数量,按照总量平衡,动态管理、及时补充、避免浪费的原则,以保证储备的应急药品安全有效使用,真正发挥作用。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