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6        信息来源:查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当前,长沙正处于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投资,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长沙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长沙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基金的资本带动作用,加速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社会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和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内容

    《管理办法》共包含9章39条内容,其中:总则1章,管理制度7章,附则1章。

    (一)第一章总则

    明确《管理办法》起草的政策依据以及我市政府引导基金的定义、资金来源、运作原则、政策目标等。

    (二)第二章管理架构和职责分工

    将原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长沙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增加协管金融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副主任,将协管金融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任副主任变更为协管财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任副主任,进一步强化产业基金组织领导。同时,基金管委会办公室由市委金融办改设市财政局,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进一步明确了管委会、管委会办公室、政府指定的基金出资人代表(长投控股)的职责分工。

    (三)第三章基金类型

    根据政策目标和投资标的不同,将基金分为天使(种子)、产业引导两类基金,并明确两类基金的出资比例要求。

    (四)第四章基金设立

    市本级产业基金按照“母基金、子基金”两级模式运作,母基金全部委托长投控股管理,子基金由长投控股负责按市场化方式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形成子基金设立方案报管委会办公室规范性审查通过后,落实子基金设立等各项工作。

    (五)第五章返投要求及认定

    1.产业引导类基金投资于长沙市企业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市、区两级出资总额(含财政和国有企业)的1.2倍;天使(种子)类基金投资于长沙市企业的投资总额不低于市、区两级出资总额(含财政和国有企业)的1.0倍。

    2.返投认定对象包括基金管理机构投资的长沙市内企业和从外地引入至长沙市的企业。

    (六)第六章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

    1.母基金管理费根据母基金实缴规模分段确定计提标准和金额。其中,母基金实缴规模低于10亿元的部分按不高于1%计提,之后母基金实缴规模每增加10亿元,管理费计提标准下降0.1%,最低下调至0.6%。

    2.子基金管理费原则上按基金实缴规模的2%计提。对于特别优秀的头部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子基金,子基金管理费可以按‘一事一议’原则报管委会审批。

    (七)第七章考核评价

    对基金的考核评价坚持从整体效能出发,综合基金发展定位、投资方向、撬动社会资本规模等情况,不对单个投资项目的盈亏进行考核评价。

    (八)第八章风险防控与监管

    明确了基金不得从事的业务、提前退出的情形、违约责任、违法处理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九)第九章附则

    明确了《管理办法》新旧衔接、生效时间、适用范围、政策解释等内容。

    四、组织实施

    《管理办法》按程序印发后,将作为全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推动全市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基金管委会作为全市产业基金的决策机构,对全市基金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组建设立、重大项目等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基金管委会决策部署,负责基金管理的日常工作。长投控股作为政府指定的基金出资人代表、母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市场化方式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基金具体运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