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四家医疗机构承担内地药物临床试验有关事宜的公告(2019年 第36号)
发布时间:2019-05-05        信息来源:查看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署审查,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养和医院有限公司所列专业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详见附件1),可接受药品注册申请人委托,开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香港特别行政区威尔斯亲王医院、玛丽医院、香港眼科医院所列专业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复查评估(详见附件2),可继续接受药品注册申请人委托,开展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
  特此公告。
  附件:1.通过资格认定检查的医疗机构及其专业
     2.通过复查评估的医疗机构及其专业

国家药监局
2019年4月29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