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审核,确定汕头龙湖民兴医院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民兴医院)等2家医药机构为汕头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现予以公告
新增市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2家)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址
|
类型
|
协议期限
|
1
|
汕头龙湖民兴医院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民兴医院)
|
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125号
|
医疗机构
|
2024年2月6日-2025年2月5日
|
2
|
汕头市玉方医药有限公司华侨试验区御海阳光分公司
|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新津河西侧御海阳光花园2幢102号房之一
|
零售药店
|
2024年2月5日-2025年2月4日
|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