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各药品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为规范我省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自主暂停经营行为,维护药品经营秩序,保障药品安全可控,省药监局药品监管处组织起草了《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停经营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前期,已经内部征求意见,并在充分吸收采纳相关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系内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5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hljsyjjyplt@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暂停经营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反馈”。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