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这三类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只要没有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者参保状态没有发生改变,那么备案长期有效,没有就诊次数限制。第二种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主要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其中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备案登记后,备案有效期不少于六个月(具体时限依参保地规定),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备案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医保直接结算,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尚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医疗机构按就医地医保部门要求正确传送“急诊”标志,参保地视同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