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落实国家药监局新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建立完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和机制,促进监管能力持续提升,我局制定了《北京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3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zhucechu@yjj.beijing.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邮寄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6号院2号楼628室,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邮政编码:101100。(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 传真:010-55527333
4. 电话:010-55526917
5.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