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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市基础医疗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09        信息来源:查看

    一、工作背景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迈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质量有了更高的期待和要求,但医疗服务领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医疗机构对新发展理念认识还不够到位,基础质量安全还需要进一步夯实。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确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基础医疗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基础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增强医务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切实保障患者安全与健康权益。

    二、主要内容

    一是在总体要求方面,按照“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通过开展“基础医疗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努力织密医疗质量管理“一张网络”,推动医疗质量安全意识和能力水平“两个提升”,建立医疗质量检查、病例质量评价、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三个闭环”管理模式,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四项机制”,力争到2024年底,实现“医务人员准入授权管理规范、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规范完整、医疗技术管理安全有序、单病种质量管理科学精细”五个改善。

    二是在工作内容部分,结合我市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围绕加强医务人员准入授权管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及指南规范、提高病历内涵质量、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强化单病种质量管理明确了20项重点任务。同时强化目标导向,设立了“基础医疗质量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主要指标,突出重点方向和关键举措,明确了指标导向及目标值,引导各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提升基础医疗质量水平。

    三是在工作措施方面,从织密医疗质量管理网络、健全医疗质量检查体系、夯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形成医疗质量管理闭环4个方面提出10条落实举措,充分发挥市级质控中心及院科两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作用,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建立三个管理闭环,切实推动20项具体任务落实到位。

    三、工作要求

    要求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将活动开展与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同步部署、协同推进。要进一步压实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主体责任,将基础医疗质量安全融入日常医疗质量管理,有效引导医务人员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意识。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宣传医疗质量巩固提升工作和改进成效,建立形成“分级负责、常态监管、定期检查、专业质控”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为医疗卫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更为坚实的质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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