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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许可证等8种证照实行电子证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8        信息来源:查看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推进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落地见效,全面提高药品监管政务服务效能,我局决定逐步实行电子证照,持续推进便民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自2023年7月1日起,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批发、零售连锁)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经营许可证、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共8种证照先行实行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

2. 此前已发放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

3. 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具有即时送达、消息提醒、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防伪等功能。

4. 上述8种证照申请人通过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端)http://zhjg.mpa.jiangxi.gov.cn/yjent-web/Exhibition 进入企业信息“证照信息”查看使用电子证照。

其他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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