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要求,现将《义乌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5332/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
义乌市行政五号楼5010办公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sylbz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
联系人:骆云金
联系电话:0579-85020287,传真0579-85020633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局在2021年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2023年12月30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再次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
2023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表(征求意见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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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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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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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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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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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落实《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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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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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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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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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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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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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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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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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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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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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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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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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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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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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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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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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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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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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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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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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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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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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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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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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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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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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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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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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完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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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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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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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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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乌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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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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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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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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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义乌市民政局 义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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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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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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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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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医疗保障局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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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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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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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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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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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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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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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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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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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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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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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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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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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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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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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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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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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2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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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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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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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义乌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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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医保〔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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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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