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六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6        信息来源:查看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要求,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第六批29个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工作。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5天。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并附实验数据及相关说明,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王明东    联系电话:024-31607903

电子邮箱:lnfdazhuce@163.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