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工作程序(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管理程序(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有关意见按照《意见反馈表》格式要求反馈至电子邮箱lixt@da.js.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品GMP管理程序意见反馈”。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