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直管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关于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2023年我委在全区开展2023年-2025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需求统计工作,并赴伊犁、哈密、巴州、阿克苏四个地州进行调研,了解地、县级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布局及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情况。根据统计、调研情况,我委起草了《自治区2023-202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征求意见稿)》,经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专家研讨并修改完善,形成了《自治区2023-2025年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第二稿)》,现再次征求各地、各单位意见建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综合各方意见建议,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规划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指引》执行,不再单独制定自治区标准。
请各单位(部门)务必于2024年1月18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反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建议。
联 系 人:高炬 谢文婷
联系电话:8527882? 8500283(传真)
电子邮箱:xjwjwghc@163.com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