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第一批)》和《四川省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质量管理指南(试行)》经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同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药典》(2020年版)收载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可直接开展趁鲜切制,不再在我局公布的单独列入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品种目录中重复收载。
二、自公告之日起,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可将申报资料报送至省药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药监局官网公布产地加工企业名单及相应品种。
联系人:陈佳欣,联系电话:028-86785685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