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云南省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有关要求,德宏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龙陵县石斛研究所、龙陵县宏兴茶饮料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白花蛇舌草中药材质量标准(含饮片炮制规范)已完成复核、技术审评等工作,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对标准内容进行了完善,现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