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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文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曝光18起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约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6-07        信息来源:查看

    一、兴文阳光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19日,县医保中心检查小组对兴文阳光医院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组通过抽查药品进销存、门诊报销资料、回访病人等方式发现,存在不合理收费:开展CT检查,同时收取医用干式胶片费用不合理,违规收费247次,涉及医保基金3464.18元。?依据  《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3464.18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3464.18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464.18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3464.18元已全部上交。

    二、兴文普照精神病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20日,县医保中心检查小组对兴文普照精神病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组通过抽查药品进销存、报销资料等方式发现,存在过度检查:医保收费数据时段(2024.1.1—2024.3.20)将血清胆碱酯酶测定纳入肝功能检查包过度检查,违规收费388次,金额1474.4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2023版)》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1474.4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1474.4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74.4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474.40元已全部上交。

    三、兴文县麒麟苗族乡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3月25日,县医保中心检查小组对兴文县麒麟苗族乡卫生院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组通过抽查药品进销存、病历资料、回访病人等方式发现存在不合理收费:使用速率法开展类风湿因子测定,另收取凝集法加收费用不合理,违规收费279次,涉及医保基金2134.35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处理如下: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2134.35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2134.35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34.35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134.35元已全部上交。

    四、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文星光天地店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12日,县医保中心对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文星光天地店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的医保基金结算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存在店员对医保政策不熟悉。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约谈相关负责人。

    五、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筛查检测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同一天重复开单,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色谱法)违规收费1次,涉及金额54.0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54.0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54.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4.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4.00元已全部上交。

    六、兴文德胜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违规收费1次,涉及金额26.1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26.1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26.1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1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6.10元已全部上交。

    七、兴文县古宋镇卫生院万寿分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违规收费2次,涉及金额52.2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52.2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52.20。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2.2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2.20元已全部上交。

    八、兴文利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违规收费2次,涉及金额52.2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52.2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52.2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2.2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2.20元已全部上交。

    九、兴文县九丝城镇卫生院毓秀分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违规收费1次,涉及金额26.1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26.1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26.1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1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6.10元已全部上交。

    十、兴文县仙峰苗族乡中心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违规收费1次,涉及金额26.1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26.1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26.1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6.1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26.10元已全部上交。

    十一、兴文康乐苑医养结合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色谱法)违规收费1次,涉及金额54.0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54.0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54.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4.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4.00元已全部上交。

    十二、兴文县僰王山镇中心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色谱法)违规收费4次,涉及金额104.4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104.4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104.4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4.4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4.40元已全部上交。

    十三、兴文县人民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色谱法)违规收费18次,涉及金额1134.0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1134.0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1134.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86.79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134.00元已全部上交。

    十四、兴文县古宋镇卫生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色谱法)违规收费2次,涉及金额52.2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52.2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52.2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2.2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52.20元已全部上交。

    十五、兴文县古宋镇卫生院太平分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色谱法)违规收费4次,涉及金额104.4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104.4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104.4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04.4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04.40元已全部上交。

    十六、兴文光明骨科医院(普通合伙)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开展核查,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色谱法)违规收费5次,涉及金额145.0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145.0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145.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5.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45.00元已全部上交。

    十七、兴文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重复收费:筛查检测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门诊病人同一天重复开单,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色谱法)违规收费2次,涉及金额125.0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125.0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125.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59.2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125.00元已全部上交。

    十八、兴文县中医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5月17日,县医保中心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提取该项目数据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经核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筛查住院时间小于15天且糖化血红蛋白检测数量大于1的结算数据,核实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及糖化血红蛋白(色谱法)违规收费77次,涉及金额4788.00元。根据《宜宾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作如下违约处理:1.责令整改。2.对以上违约行为涉及金额4788.00元,予以追回。3.缴纳违约金4788.00元。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4788.00元已全部追回,违约金4788.00元已全部上交。

兴文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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