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和各自职能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1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2 省药监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药监规科[2023]21号).pdf
博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