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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09        信息来源:查看

    一、目的和起草依据

 为推动我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和“健康梅州”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3〕19号)和《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明电〔2023〕113号)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梅市明电〔2023〕113号)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持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医疗卫生服务更加系统连续。到2035年,建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是促进资源扩容与配置优化,提升现代化服务能力。包括建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巩固医疗卫生高地建设、推进健康湾区建设。二是巩固分级诊疗建设成果,构建整合化服务体系。包括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建设、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医养结合、扩大接续性服务供给、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是强化质量安全与技术创新,提高优质化服务标准。包括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强化医疗卫生技术创新、增强诊疗服务连续性、提升就医过程便捷性、提高诊疗体验舒适性。四是科学运用绩效考核评价,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包括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评价。五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科学化治理成效。包括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人事编制管理制度、全面深化薪酬制度改革、促进信息联通应用、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六是组织保障。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强化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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