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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08        信息来源:查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奋力争当新阶段全国综合医改排头兵,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月12日前反馈至市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联系电话:0572-2760161,传真:0572-2760017,电子邮箱:22332154@qq.com。

湖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秘书处

2024年1月5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奋力争当新阶段全国综合医改排头兵,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以全民动员为支撑,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打造“六个新湖州”、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探索实践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道路,打造全市域健康共同体,高质量建成健康中国先行示范区,争当新阶段全国综合医改排头兵。三医协同治理更加有效,整合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加彰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加强劲,分级诊疗格局更加有序,体制机制改革标志性成果更加凸显,医务人员更加满意,人民更加健康长寿,实现大病基本不出市,一般病在区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主要健康发展指标全国领先。

到2025年,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基层就诊率稳定在70%以上;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到40%,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8%;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标全省领先,建成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浙北省际边界医疗服务高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5%、70%以上,个人卫生支出占比保持在25%以下;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满意度达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率先推进“三医”协同治理机制改革。加强党委对“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领导,研究组建市委改革委医改专题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组织部长和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制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医改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探索创新市、区卫生健康管理体制。建立由市政府牵头的卫健和医保部门定期会晤沟通机制,共同协商和研究“三医”改革中遇到的问题,探索“三医”数据共享共用机制,建立“三医联动”数据实验室,构建“三医”协同治理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二)全面推进市域整合型服务体系改革。突出以健康为中心导向,深化城市健联体和县域健共体建设,优化市级医疗资源配置。落实健联(共)体运营管理、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等自主权,实现人、财、物一体化管理。按照市带县、县乡村一体化发展原则,建立城市三级医院与县域健共体合作机制,推进县域健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资源整合,实施“总院+院区”模式,真正实现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全市域健康共同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医疗资源供需和服务模式更加优化,就医格局更加合理,居民就医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建成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健共体改革和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全国示范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化“以健康为中心”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稳妥推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经验,全面推行城市健联体、县域健共体总额预算下按人头付费(门诊+住院),结合住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付费、门诊按人头支付的医保支付方式,落实“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将医保基金留用部分纳入医疗服务收入。完善市内外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适当拉开差距。激励支持重点学科发展和医药新技术支付管理,落实中医激励政策。到2025年,形成贯穿医保支付全周期和管理全流程的改革闭环,引导健联(共)体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防融合和分级诊疗。(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四)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全面理顺市域范围内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统筹兼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在深化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基础上,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合理诊疗“使用环节”触发调价机制。落实动态调整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调价评估,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政府指导和公立医疗机构参与相结合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专业优势,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完善基层与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联动机制,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综合评估改革效果。到2025年,形成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达40%以上。(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稳妥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全市域的以城市健联体和县域健共体为组织形式,以全员岗位设置为主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医、药、护、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人均薪酬水平保持稳步增长。对公立医院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的重点群体、重点事项,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事业发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专项激励,不计入薪酬水平和总量的核定基数。按照“人岗相适、以岗定薪”原则,探索推进全员岗位年薪制。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设立院长奖励基金,建立儿科、急重症科、感染科、全科等紧缺岗位补贴制度,适当提高紧缺专业医师及低年资医生的薪酬水平,推动编内外人员同岗同酬同待遇。到2025年,全市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比达到48%。(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进财政投入机制改革。坚持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主导地位,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要求,健全常态化、稳定可持续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基于整合型体系的财政补偿机制,实施将财政补偿资金和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由城市健联体和县域健共体统筹管理。实行全口径、全过程、全员性、全方位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与财政投入挂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和投入力度,加强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七)全力推进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迭代升级“健康大脑+体系”,根据全省统一标准推动市域卫生健康行业公共服务云基础设施(健康云)建设,打造全市域数字健康共同体的数据核心、资源底座、业务枢纽。构建全市医疗卫生资源“万物互联”体系,推动城市医院门诊号源、检查检验、床位资源等资源要素在全市畅通共享共用,提高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率。畅通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卫生专网,建立覆盖全市域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卫健“数据高铁”。打造“互联网+医疗服务”矩阵,为全市居民提供标准化、同质化的智慧健康服务。多渠道引入健康穿戴设备,为居民提供全天候健康监测服务。积极探索医学人工智能赋能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市域内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水平平均级别达到五级乙等,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平均应用水平分别达到4级和5级,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分别达到2级和3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八)合力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机制改革。树立普惠健康、转型健康、价值健康理念,完善“大卫生、大健康”工作格局,健全各级政府组织领导、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动员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健康志愿者协会组织、健康管理员队伍、健康管理中心“三支力量”挖潜拓新,引领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全程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促进社会健康共治、城市健康共建、全民健康共享。(责任单位:市健康办、健康湖州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坚持“一把手”工程,将医改任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建立任务台账。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医改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由一位政府领导分管卫生和医保工作,充分发挥医改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高效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强化团队建设,建立一支业务精通并相对稳定的医改队伍,确保改革的系统性与延续性。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的刚性约束机制。各部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细化落实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有序实施。建立任务分解考核机制,加强重点任务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和动态监测分析,及时做好动态调整,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示范推进。以实施国家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契机,坚持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大胆探索,鼓励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自选动作”,探索形成更多原创性、可复制、可推广的湖州经验。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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