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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15项转归“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7-26        信息来源:查看

    2024年7月25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15项转归“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要求,我省陆续出台了19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全省统一的收费标准,其中15项试行期已满。根据相关规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履行数据收集、资料审查、上报审核、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相关程序,将试行到期的15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转归为正式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通知》公布的15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其中,“互联网复诊”新增全省二乙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价格3元/次。

    (二)患者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按服务受邀方执行的项目价格付费,涉及邀请方、受邀方及技术支持方等多个主体或涉及同一主体不同部门的,各方自行协商确定分配关系。

    (三)公立医疗机构应以患者知情同意为前提,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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