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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卫医发〔2024〕5号田林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4年田林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局机关各股室(办):

    为贯彻落实百色市卫生健康委有关推进分级诊疗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分级诊疗工作,现将《2024年田林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田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3日

2024年田林县推进分级诊疗工作方案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医疗成本,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对于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百色市卫生健康委有关推进分级诊疗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逐步实现从专科到专业化的医疗过程。

    (一)通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患者有序分流,使患者的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得到解决,缓解城市三级医院的就医、诊疗压力,使得城市三级医院集中优质医疗资源去为疑难重症患者服务。

    (二)通过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使大部分患者能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基本医疗需求,减少医疗费用支出,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三)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鼓励发展康复型、老年型、长期护理型、临终关怀型等分级诊疗接续型医疗机构。构建二次诊疗、互联网诊疗、双向转疗、绿色通道等一站式服务体系,从而保证健康管理的精准性,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诊环境,让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有充分的时间进行沟通,促进提高医疗质量、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

    (四)整合优质医疗资源,推进“医联体”分级诊疗服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层级的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确保健康管理可以“摸得到”“看得见”。

    二、实施原则

    分级诊疗的实施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旨在确保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实施模式及主要任务

    分级诊疗主要模式体现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一)加快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

    1.建立和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远程医疗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能力,与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退休临床医师、二级医院医师、社会办医疗机构医师加入家庭医生团队,扩大家庭医生队伍来源,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优先做好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慢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提高家庭签约服务率,按照相关服务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024年全县一般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以上。(规信与基卫股)

    2.落实市三级医院对县级医院的对口帮扶机制和医联体机制。要依托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县域医共体等,通过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深百协作、合作帮扶、“组团式”支援帮扶机制,配合三级医院在受援医院建立联合门诊、联合病房、专家工作室、开展人员派驻,落实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工作机制,夯实分级诊疗。2024年底前,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保障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医师牵头的县人民医院或其成员的县级医院医师常年服务6个月到1年。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需要派出巡回医疗组,完善巡回医疗制度,做好巡回医疗记录。医联体成员单位、医共体成员单位至少向上级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单位派出不少于10人进修学习,深百协作、合作、组团式帮扶单位至少向深圳医疗机构派出10人进修学习。对于因客观原因,确实难以同时派出的,要分批次进行。鼓励建立“银龄”合作机制,返聘退休人员或深圳医疗机构退休人员。(医政股、规信与基卫股)

    3.健全日间诊疗服务制度。全县二级医疗机构结合自身条件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适宜的日间诊疗服务,并逐步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候手术时间,提升医疗服务效率。2024年5月前,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年版)》,制定本医疗机构日间手术目录并报备至县卫健局及市卫生健康委。力争至2024年末,二级公立医院100%开展日间手术。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医政股)

    4.健全双向转诊和上下联动的相关制度。全县二级医疗机构要完善双向转诊制度,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明确转诊标准和转诊流程,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各二级医院要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基层就诊。2024年5月底前,全县二级公立医院要根据《广西常见疾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指南(试行)》对照12个专科、136种常见疾病,更新或制定医院的分级诊疗病种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并将制定情况及公示情况报县卫健局医政股。2024年起,每年县人民医院向有能力接收的卫生院或接续性医疗机构下转不少于50例,县中医医院向有能力接收的卫生院或接续性医疗机构不少于20例,县妇幼保健院向有能力接收的卫生院或接续性医疗机构不少于5例,并形成制度。(医政股、中医股、妇幼股、规信与基卫股)

    5.推动建立和形成急慢分治的相关制度。2024年深百合作、协作、组团式帮扶医院(县人民医院)要以病人为中心,整合医院各科室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至2024年底前,县人民医院至少建成3个中心。县人民医院结合实际启动开展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试点建设,并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发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推动康复医疗工作,不断满足危急重症与慢性病的医疗服务需求,形成急慢分治的格局。(医政股)

    (二)加强体系建设,推动分级诊疗制度落地见效。

    1.持续推进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和临床薄弱专科建设,补齐短板弱项。要聚焦近年来,辖区死因顺位排名前五名的疾病:脑血管病、心脏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及中毒和病人转出异地就医比较多的病种:脑梗死、肺恶性肿瘤、冠心病、肝肠恶性肿瘤、重症肺炎,加强重点病种专科建设,强化健康体检中心、慢性病、大病管理中心、重症医学科、心血管介入、急诊科、产科、心脑血管、呼吸、消化、麻醉科、骨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肿瘤学科等核心专科建设,建成一批自治区级、市级重点专科。同时加强临床薄弱专科建设,力争至2024年底,县人民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医政股)

    2.进一步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建立医疗联合体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基础,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利益共赢的局面,促进医疗服务的全面提升。2024年内,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的原则,全面启动实施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规信与基卫股、医政股、中医股、妇幼股)

    3.进一步加强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医联体牵头单位要以医联体建设为载体,联合医联体成员单位,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大力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发展,完善县、乡村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依托市级公立三甲医院,以“互联网+医学影像”为突破口,建设县级医学影像中心,组织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与市级医学影像中心的网络平台连通,逐步开展远程会诊、远程预约、远程双向转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医学教育六类业务应用,接受同质化的市域内医学远程诊断、会诊、培训等服务。到2024年底,县人民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远程医疗服务100%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医政股、规信与基卫股)

    4.加快推进县级医院等级创建。以县人民医院综合能力建设为重点,巩固、提升服务质量,做好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准备工作。鼓励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专科医院或按三级中医专科医院标准建设。鼓励县妇幼保健院继续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政股、中医股、妇幼股、项目办、财务股)

    5.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加强人才、中医药、适宜技术、仪器设备、信息化平台等要素配置。乐里镇卫生院、定安镇中心卫生院、旧州镇中心卫生院、浪平镇中心卫生院按规范设置慢性病康复病房,以方便辖区患者的住院需要及二、三级医院病情稳定患者的康复需要。鼓励城区内卫生院转型为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专科医疗机构,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实现一般病能够在县级层面解决,让人民群众就近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推进八渡、八桂瑶族乡卫生院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24年全县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至少达到80%;推进乐里镇卫生院、定安镇中心卫生院、旧州镇中心卫生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创建工作,2025年前至少有1家乡镇卫生院通过自治区的评审。(规信与基卫股、医政股、中医管理股、人事股、项目办)

    6.鼓励民营医院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精神病专科医院等机构,与各级各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化医疗保健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在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卫生、眼科、口腔等专科和中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医师、退休医师到民营医疗机构执业。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法监股、医政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国卫办基层发〔2023〕7号)规定,建立引导慢性病患者基层就诊的医疗服务机制。落实医联体内与分级诊疗相关联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实行差别化的财政补助政策、薪酬分配、绩效考核等制度,鼓励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通过制度推进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相关功能定位。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之后,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对口帮扶的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时限不少于1年,并且考核合格。进一步放宽医师多点执业,充分调动医师参与慢性病分级诊疗的积极性,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过卫健局审批备案多点执业的,可以到辖区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各级各类医院、帮扶护理院、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水平,方便老人就医。鼓励符合资质的退休医师在居住地开办诊所,或利用业余时间到居住地附近医疗机构(含社会办医机构)坐诊,鼓励医务人员下基层合法行医,多点执业,服务当地居民。鼓励符合资质的社会办医机构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规信与基卫股、医政股、人事股、法监股、财务股)

    (二)加强技术支持。加强技术支持是实现分级诊疗的重要保障。建立医联体内、医共体内、深百医疗机构间远程医疗系统,实现跨地区的远程诊疗;加快建立医学影像中心,集中处理医学影像等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实现区域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按照基层预约优先的原则,优先向基层倾斜安排各类专家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积极拓展医疗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实现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在上下级医疗机构间共享和交换。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消除患者对基层医院医疗质量水平的不信任,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加强上级医院与基层医院交流,二级医院派人员定期到基层医院工作,建立上下级医院间指导联系机制,实现“点对点”技术支持帮扶关系,培训基层医生,缩小两者服务和技术的差距,保证患者转诊后得到连贯性的医疗与服务,确保病人先转后治疗的质量和安全,让病人愿意“下转”。(医政股、规信与基卫股)

    (三)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人才培养是实现分级诊疗的关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缓解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人员不足等问题。推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加强基层全科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大力推行全科医生基层签约服务。进一步加大健康管理师培训力度,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在职医务人员(护士、中医师、营养师、公卫医师等)中遴选人员,经过健康管理师培训后从事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在基层推广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健康管理师组成的“三师共管、上下联动”服务模式。县人民医院按医院急需专业需求情况,申请从深圳市医院选派不少于5名优秀医疗人才驻点支援县人民医院,开设至少1个名医工作室,实施新项目、新技术不少于20项。加强人才进修派出,全县每年派出不少于10人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强化管理能力培训、技术知识培训,全县培训人数不少于500人次,提高管理和医疗能力水平。(人事股、宣教股、医政股、规信与基卫股)

    (四)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监督机制,保障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县卫生健康局以医联体和分级诊疗考核评价为抓手,及时督导跟进,按照《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国卫医发〔2018〕26号),对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考核结果的排名制度和奖惩挂钩制度。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全县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规范、科学建设和发展,推动分级诊疗政策落地。(绩效股、医政股、规信与基卫股)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本单位具体分级诊疗方案,加快部署实施,并于2024年6月、11月中旬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邮箱:tlxy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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