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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4        信息来源:查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45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持续做好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根据《医院巡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以及医院党的建设、行风建设、运行管理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黑龙江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度))(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巡查范围、工作分工、巡查重点、组织实施、巡查要求等五部分。

    (一)巡查范围。原则上为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参照二级、三级管理医院),社会办医院按照管理原则参照执行。

    (二)工作分工。按照“属地管理、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原则,开展医院巡查工作。

    (三)巡查重点。重点聚焦公立医院党建、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分为三部分、17大类、89条。一是公立医院党建方面。主要对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医院文化建设和责任落实情况等巡查。二是行业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对行风组织建设、行风教育培训、行风机制建设、行风热点问题、公益性保障及应急处突能力等巡查。三是运行管理方面。主要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财务运行管理、法治建设运行管理、经济运行风险管理及安全生产运行管理情况等巡查。

    (四)组织实施。按照“全面自查、实地巡查、监督整改”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医院巡查工作。同时,对巡查时间、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原则要求。

    (五)巡查要求。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聚焦工作短板、强化问题整改,严肃巡查纪律、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进行了原则要求。各市(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做好督促指导,加强医院巡查制度建设,规范巡查工作程序,高质量开展医院巡查工作,稳妥促进行业发展。被巡查医院要认真理解并落实好《工作方案》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强化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医院运营管理,通过巡查工作促进医院建章立制,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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