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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改办关于推荐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专家库候选人的函
发布时间:2021/11/15 16:56:05        信息来源:查看

冀医改办函〔202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深化医改决策咨询,凝聚各领域和全社会智慧,完善医改工作机制,推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有关专家,组建“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与下列领域有关的专家学者、研究者、行政管理者或医院管理者:医改综合研究、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医院管理、财政补偿、人事薪酬、编制管理、医疗保障、药物政策、综合监管、卫生治理、中医药、医疗卫生信息化等。

  二、候选人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奉献精神,工作负责、作风正

派、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深化医改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医改相关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在医改相关领域理论或实践上有较深造诣或丰富经验;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胜任相关政策咨询、培训论证、考核评审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在所从事领域活动内无不良记录;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担任(或曾担任)省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医改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或地市级医改工作负责同志;2.担任(或曾担任)医院领导职务或在医院管理方面有丰富实践经验;3.在深化医改相关领域研究有较深造诣的高校学者、研究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对推荐人选严格把关;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位,推荐时统筹兼顾专家学者、研究者、行政管理者和医院管理者;

  (二)被推荐人需填写《河北省深化医改卫生体制改革研究专家库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可自行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官网—新闻中心—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省医改办;

  (三)各单位需对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填写《推荐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2),于2021年 11月25日17时前将签章件和电子版报送省医改办,并电话确认。

  联 系 人:张莎

  联系电话:0311-66165700  66165701(传真)

  电子邮箱:yigaichu@hebwst.gov.cn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


 河北省医改办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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