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举行2016年度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遴选会议
2016年2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16年度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遴选采购会议在医学工程处1518会议室举行。会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内卫计药政发〔2014〕160号)的规定及院党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使用情况,对阳光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目录内产品及配送(供应)商进行遴选。此次遴选会议在纪检、审计部门全程监督下,在计划财务处、医务处、医保处、招采中心以及相关部门科室专家的全程参与下共同完成。
本年度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遴选五类高值耗材,分别为:冠脉介入类、电生理类、起搏器类、神经外科类及眼科材料类。其中,冠脉介入类遴选出6家供应商, 4家为医院原有供应商,2家为新增供应商;电生理类遴选出4家供应商;起搏器类遴选出4家供应商, 3家为医院原有供应商,1家为新增供应商。神经外科类遴选出4家供应商;眼科材料类遴选出3家供应商。
本次医用耗材遴选采购会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据相关目录,在中标厂家中遴选适合我院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此次评选中续签的供货商采取满意度评价和谈判降价方式进行,遴选选出的供货商采取资质、仓储、时间服务、材质、价格等综合评分方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
专家们本着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成本,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公平、公正、质优价低的原则,认真的选取每一个品种。
本次会议是在纪检领导全程监督下进行,通过院领导、财务处、纪检监督、医务处、医保处、医学工程处、评审专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遴选价格情况分为三种:1、阳光采购限价目录价格比在用价格高的,按在用价格执行;2、阳光采购限价目录价格比在用价格低的,按阳光采购限价执行;3、个别相同品目调整为统一最低价格。为创建政府满意、社会满意、患者满意、员工满意的一流医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