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保护好服务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省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征求意见稿)》和《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裁量权管理规定(2022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11月24日前反馈至wsjkcljz@163.com信箱。
感谢您对河北省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