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疾控函〔2022〕1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家庄市第五医院:
现将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的通知》(国疾控综卫免发〔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同时,要认真梳理和总结消除疟疾后疟疾防控工作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查找整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撰写工作报告,于2022年9月2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家庄市第五医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地防控、诊治的技术指导。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张烁琳 0311-66165468
省疾控中心寄生虫所 冯宁宁 0311-86573219
电子邮箱:d1927750@163.com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