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我县以听取汇报、现场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县人民医院DRG/DIP付费试点开展情况进行交叉调研评估。评估组组长、青海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郭广霞,省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晓刚参加。
据了解,DIP付费改革,是指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对于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县人民医院表示将继续积极推行DIP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抓住管理重点,提质增效,以医疗质量、患者安全作为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在发展和创新专业技术的同时,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将DIP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与医院临床相衔接,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