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得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发〔2021〕43号)有关工作要求,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了《重庆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9月7日至9月16日。
2. 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1)电话或传真方式:023—67706906(传真)。
(2)信函方式。收件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收件人: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47。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 征求意见反馈要求。为便于沟通联系,凡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材料请出具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