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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0 9:43:22        信息来源:查看

鲁卫函〔2022〕382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为中青年科技人才搭建创新平台,助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2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须为山东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医药卫生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医学高等院校。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研究基础,有能力提供良好的仪器设备、技术支撑等科研保障条件,并能够为本单位每个立项项目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资助经费。
(二)申报人
1.具有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在研国家、省及我委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可申报。
3.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者在惩戒期内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详见附件1)。
(二)严格遵守科研诚信和医学伦理准则,严禁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学术不端行为。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
(三)申报手续不完备、申报材料不完整、申报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不一致者不予受理。
(四)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各市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5项;委属单位和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中,省疾控中心、省公卫临床中心、三级甲等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综合类)、省(部)属医学高等院校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项,其他单位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5项。
(五)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和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
三、申报程序
本年度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书面申报(详见附件2、3)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络申报。登陆“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dkyxm.wsglw.net/)”,下载系统操作手册并进行网络申报。已注册单位的“用户名、密码”可以继续使用,新申报单位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密码”请联系技术支持人员获取。各申报单位按照限额注册申请人“用户名、密码”。
(二)项目审核。各市各单位要做好申报项目的逐级审核推荐工作。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将取消下一年度申报资格或核减分配名额。
(三)书面申报。申请书(详见附件2)、申请活页(详见附件3)和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4)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和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盖章后,由各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报送;委属各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各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医疗机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综合类)申报项目,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管)各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山东省医师协会;同时,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后PDF版同时发至我委科教处公务邮箱。
(四)申报时间。项目申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教处联系人:姚凡喜 申 慧
联系电话:0531-51766206
公务邮箱:sdwskj@shandong.cn
医师协会联系人:房传苓
联系电话:0531-82628023,15688439413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23-1(甲)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刘健
联系电话:18653197702
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3.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活页
4.2022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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